敦煌 | 重读敦煌文物贩子王圆箓

时间:2024-03-18 11:08:37 编辑:根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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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王长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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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议潮统军出行图 敦煌156窟壁画晚唐


敦煌文物的流失永远是我们国人心中的痛。而作为敦煌文物发现者和直接保管人的王圆箓则充满了历史的争议。

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论,我们应保持一个基本的原则,那就是不应脱离当时的历史时代。否则就像我们苟责古人为什么不用手机一样可笑。而现实中我们对王圆箓的评价则犯了同样的错误。

确立和发展于1648年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》的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的观念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随着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和“中国”“国家”概念的现代化而影响到了中国。

就当时的大部分中国人而言,是不知道有什么中华民族和主权国家概念的。他们只囿于王朝和华夷之辨,只囿于中国和远夷之分。


敦煌 | 重读敦煌文物贩子王圆箓(图2)

敦煌第17窟


在西方的强势入侵下,虽已有了一定的华洋之别,但认为只不过是又一次的夷族入主中原、改朝换代、胜者王候败者寇、融合与被融合而已。日子很快会照常的过,只不过是换了一个主子而已。占领者最终会把这片热土当作自己的家。鲜卑人如此,蒙古人如此,满族人如此,洋人又能如何?只不过是又一批色目人罢了。

当时的大部分国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一种循环模式,习惯了这样的一种中世纪的传统文化。与世界相脱节、与时代相悖反,已大大落后于世界和时代而不自知。既没有侵略与被侵略的认识,也没有主权与非主权的概念。更不用说真正地认识到新时代敌人的本质。

这就是当时中国的时代特征,这也是王圆箓的特征。说白了就是王圆箓是不会有什么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概念的。更不用说有什么维护国家、民族利益的行为了。而我们却不断地予其赋上国家、民族的色彩,是不是有些要求过高了?是不是有些上纲上线了?是不是有些自淫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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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圆箓(1849—1931)


王道士并不傻,也不愚昧。他的认识是符合当时中国整体认识水平的。如果有人把王道士当成当时中国人民的代表而予以批评的话,则是很不公平的。

在当时的情况下,—班子无知无识的草民是不可能斗得过那些有权有钱有势、有知有识但又不知廉耻的惯于巧取豪夺、倒买倒卖并相互勾结的不良中外人士的。

就此而言,王圆箓盗卖文物的行为只分卖给谁,而不分卖给近现代意义上的那国人。是没有什么近现代意义上的爱国还是卖国之说的。就从当时的国家法律层面上看,也是没有这一罪名或刚刚订立这一罪名而已。

所以,我们对王圆箓及敦煌文物流失性质的认识应以这种人文的缺憾、法律的缺失及社会秩序的混乱为前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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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清律》


《大清律·钱债律》规定:若于官私地内,掘得埋藏无主之物者,并听收用。若有古器、钟鼎、符印异常之物,非民间所宜有者,限三十日内送官。违者,杖八十,其物入官。

1920年6月7日国民政府颁布《古物保存法》,在第七条中规定:“埋藏地下或由地下暴露地面之古物,概归国有。前项古物发现时,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当地主管行政官署,呈由上级机关咨明教育内政两部及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收存其古物,并酌给相当奖金。其有不报而隐匿者,以盗窃论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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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希和在藏经洞拣选经书


同古堂《劫余后敦煌文物,到底是落入了一个怎样的读书人圈套?》:在伯希和告诉罗振玉,敦煌藏经洞内仍然遗留有以佛经为主的八千轴写卷时,罗振玉的心情大概是又惊又喜,立即向学部左丞乔茂楠报告,请求火速电文至陕甘总督毛庆蕃,让他清查莫高窟经卷文书,悉数购买,运回北京。罗振玉当时拟好的电文原意大致为,让毛庆蕃先行垫付购买,学部后期偿还等。怎料,学部讨论后,将乔茂楠的电文中关于还款一事删除了。罗振玉着急之余,请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购买,得到的答复是:大学无此款。罗振玉无奈之下,只好承诺,以农科节省下来的钱充当,不够的话再加上薪俸等,此事才得以进行。

1909年学部的这一“购买”等于给藏经洞藏物的所有权下了一个定论,那就是藏经洞藏物应归王圆箓等发掘者所有。

故而甘肃县省两级分别于1902年和1904年将古物封存扣压的禁令是违法的。

既然属于私人所有,政府又没有不准将古物卖与洋人的禁令,那么王圆箓将藏物卖于斯坦因、伯希和之流又有什么错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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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坦因所获的部分藏经洞文献


这样也就解释清了为什么王圆箓敢于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倒卖古物了。因为这些东西本来就是他们的。

同样也解释清了在事情败露后,王没有受到惩处的原因了。

可能当时甘肃方面也对所有权的归属没有疑义,只是出于对传统金石学的认识而认为这批藏物有价值,为防散佚或被变卖而采取的措施,以便有条件时使政府能完整购买。但这种长期扣压的方式严重损害了私人的正当利益,确实是违法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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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昌炽


而时任甘肃学政的金石学家叶昌炽也曾建议购买这批古物,但甘肃省府借口资金不足,未予理睬,只在1904年,采取了一禁了之的政策。

在此,我们又看到了这批古物的所有权应归王道士等所有。

当然,我们也不能排除甘肃方面有人想将所有制关系搞混而巧取豪夺。或利用扣压时机,从中牟利。

而甘肃方面之所以对王圆箓破坏禁令的行为,睁一眼闭一眼,可能是出于以下几点。一是本身就理亏。二是即便是对传统的金石学了解的人都不多,更何况懂由西方兴起的近现代考古学的人了。三是时局动荡,顾不过来。四是凡是惹洋人的事,都不想沾边。五是禁令虽对洋人不起啥作用,对本国人还是起点作用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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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煌藏经洞报父母恩重经变绢画


而王道士敢破坏禁令则可能来源于以下几点。一是他知道只要和洋人勾起来,没人敢管。二是本身就理由充足,古物是他们的。三是当时没有影像设备,那班子黑恶贪腐份子也没几个来亲自视察的,也没有详细的统计。有多少还不是自己说了算!再加数量太多了,多卖些剩下的也很惊人。再不行,就把责任推给那班子经常来白拿的老爷们,反正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。四是洋人给钱,中国的败类不给钱,还颐指气使。五是时局这么乱,谁还操这心。六是吏治极度败坏,赶快卖,不卖那帮孙子全给你霸占了,到时一份钱也捞不上。七是他自认为洋人很守信。八是没有不准和洋人交易的禁令。

现在看来,王道士当初的奔走呼号可能就是为了向政府推销他的发掘物。他当然希望一次性的就能处理掉,而有这种购买能力的只有政府。实际上他也在通过历次与政府的接确来试探自己藏品的价值,他也不是绝对的对自己的古物有信心,毕竟不是国人早已认可的真金白银翡翠珠玉古玩字画。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盼来的却是一纸禁令。到这时他的奔走就可能又有了打破禁令的意思。或者打破禁令和求售古物兼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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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煌藏经洞绢画唐密如意轮观音菩萨像


对于没啥文化的王道士来说,那些书书本本画画是没啥用的,还不如用卖掉的钱来清理整修洞窟来得实在和实惠。可这无限期的扣留封存令,何时是个头啊。偷卖给中国人吧,要么没人要,要么不给钱,要么要而给钱少,甚而还举报,销路不畅还冒风险。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,斯坦因来了。




——来源 | 中国美术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