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齐如山
梅兰芳的艺术,在前已略为介绍,但不过言其大概,决不能形容其万一也。因无论何种歌唱,欲形容其佳妙,虽五线谱亦不能辨,盖非以耳得之不可。若只用文字形容,实无济于事,故不必多为覼缕。此章只将其各种动作姿式再为进一步之介绍,并用照片以证明之便容易了解,但仍不过述其大略,至其动作为刚健、为婀娜、为方正、为圆和,是否赴度应声之处,种种情形,恐非活动电影不为功,万非一二照片所能表现,则此章不过略示其固定姿式而已。
中国戏剧之组织法,各种身段不但各角有各角之规定,就是一种角色如所穿之衣服不同,则身段便有分别,兹简单分述如下:
- 坐式 -
穿蟒:身体须称偏,万不可正坐,腰须直,身往前稍仆,左手按于腹之右边,右手按于左手之上,两肘稍往外张,两腿紧靠,两足较两膝稍靠后,一足尖紧靠他足心,或一足斜靠于他足之后。
穿帔:大致与蟒同,惟两肘须稍敛,两足须前后紧靠。
穿褶子:大致亦与穿蟒同,身又较稍偏,腰可稍软,两肘要紧靠腰际,两足亦须前后紧靠,有时可稍往前伸,但足尖须将裙边挑起,盖女子不许露足也。
穿靠:则身须较正,而不可太正,腰须直,两手时按股际,肩亦须圆,而肘要两张,两腿亦须紧靠。
- 立式 -
穿蟒:身须称偏,与戏台方向约为十余度之斜角,此正立而言,若对人而立,或斜立背立等等,则不在此例。右手按于腹之右偏,右手按于左手之上,而稍偏右,两肘往外张。两肘所以外张者,因穿蟒必有玉带,若两肘靠身,则与玉带相连,便显身体无姿式,且不美观矣。若武戏披蟒,则右手恒须端带,两腿紧靠,一足尖靠于他足心,万不可两足平立也。
穿帔:身体又可稍偏,与戏台约成二十余度之斜角,两手仍如穿蟒但稍往下,且两肘稍敛,有时可用足跟将裙子往后䠀起,或用足尖往前䠀起,以显姿式有波纹,其所以如此者,因帔下垂较直,若裙子亦直便显太直,故用足将裙子或前或后支出去,姿式方觉不平。
穿褶子:则身之方向与穿帔同,惟两肘又须紧抱,且两手稍往上,两足则一前一后,亦须紧靠,有时可用后边之足跟将裙子稍为支起方为美观。
- 卧式 -
睡时坐于椅上,如身前有桌,则身体稍往前仆,头微低,以一肘置桌上,即用手指支颐,其他手则按腹际,身稍斜,两腿紧靠,两足一稍前一稍后,如身前无桌,则身体往左或右稍靠,仍用一手支颐,他手稍托支颐之肘,其余身段与有桌者同。
- 望式 -
不许直望,必须头稍低,脸稍偏,眼皮一抬,以作望式。望时以手撩袖,高举过头,他手按于腰际,稍往后偏,手背朝里,腰稍扭稍弯,并须踏步,如举右手,则踏右足,举左手,则踏左足。
- 指式 -
说见第一章不再赘。(指式姿势最多,余于《国剧身段谱》中已详论之,可参看。今只举一种如下,比如,用右手往左指之式,须先将右手提于胸际,手心向下,由左往上一绕,约与鼻齐,再往右绕,去身体约一尺远,然后再往左方算指定。指定之手,约在腰际之左,眼神亦须随手而转。如系旦脚,则踏步亦须与指合拍。按手指何以必须如此一绕耶?一为曲线美观,二为交代锣鼓,三为避写实也。)
- 思式 -
头稍低稍歪,一手中指轻按鬓际,肘则紧靠腰间,他手轻托按颊手之肘,眼皮微微上翻,两腿紧靠。以上系穿带水袖衣服者,如不带水袖,则按颊手之肘,可稍往外张,他手手背按于腰际,肘亦外张,腰稍弯,腿稍曲,足要踏步。
- 羞式 -
头往旁边一扭,以袖一遮,惟胳膊不许横,他手则按于腰际,腿亦紧靠。以上系穿带水袖之衣服者,如无水袖,则遮盖之胳膊须横,他手可往后背于腰际。
以上系手中无物,只全身之姿式,不过略举数种,其余笑、哭、怒、愁等,亦皆有规定,不必再事覼缕矣。
- 托物式 -
托物如托茶盘、香盘等等,大致须用左手,以大指按盘边,小指微翘,以其余三指托之。中指犹须吃力,手腕须往后翻,盘子去脸约一尺余高,约与额平,右手按于腰之左边,惟须稍微靠下,因左手既横,右手须较直也,若穿无水袖之衣服,则右手可叉于腰际,手心须朝外,而托盘之手则须稍微靠前,身往前仆,下颏约与左手腕成一平行线,立时亦须踏步。
- 提物式 -
提式如篮子、包裹等物,恒用之,亦多用左手,手式之远近前后,与托物大致相同,惟须较低,以中指托篮系,大指尖稍按之,手高约与乳齐,右手亦按于腹之左偏,仍须稍微靠下,身亦往前仆,一足可稍往前,以便他足跟将裙子支起,如穿无水袖之衣服,则右手可叉于腰际,肘稍外张,而提篮之手,则须稍微合拢,以成两膊一直一横之式。
- 搬物式 -
搬物之时颇不多,只搬椅子数种而已,搬时椅须外偏,将身子之正面让出,椅面与腰平或稍高,切不可太低,尤不可在正面搬之。
- 抱物式 -
抱物约分两种,一为单抱,如抱令箭或刀枪等是也;一为双抱,即文字所谓「捧」,如食盒、妆盒等是也。单抱皆用左手,握刀枪柄头,手心由里往后往外翻去,以指之节按于腰,肩膀须圆,右手若持鞭,则须高举过顶,鞭头微斜,不要太直,或平举于前,高于胸齐亦可。
- 捧物式 -
双抱曰捧,两手捧物,亦须将该物置于腰际之左边,左手持物之外边,右手持物之里边,要将身体之前面全部让出,身子往前稍仆,并稍往左歪,以显物重之势。
以上系关于手中持物者,亦只举数种,余可类推矣。
——来源 | 选自《梅兰芳艺术一斑》